倍声针对楼氏发起的337调查的声明

2019-08-30
2019年8月29日,美国楼氏公司向我司及我司重要客户、合作伙伴发起337调查。

令人失望的是,美国楼氏没有选择在市场上合法竞争,而是对我司的动铁产品提起毫无根据的调查,并对使用我司动铁的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产品发起337调查。我们否认所有美国楼氏的指控,并随时准备对每一项指控作出积极抗辩。针对美国楼氏发起的本次调查,我们必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争取倍声及客户、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同时,倍声将对美国楼氏涉嫌侵犯倍声知识产权采取必要反制措施。

今天的音频产品市场正在蓬勃发展,需要服务更好、更具成本优势的供应商。持续创新,良性竞争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最佳选择。 倍声一直致力于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不断优化动铁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以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鉴于倍声的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我们非常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美国楼氏公然对倍声的客户进行毫无根据的威胁并干扰我们之间正常的商业关系,这种方式背离公平竞争的原则。像倍声这样的创新科技公司凭借更好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在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取得了成功,美国楼氏妄图利用其垄断地位将倍声封杀在美国之外。倍声欢迎竞争,竞争能够带来更多创新,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更多选择——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倍声将继续坚持这些原则并支持我们的客户。我们将为客户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对美国楼氏无根据的诉讼进行抗辩。

即使调查申请人在337调查中胜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只能对被调查对象签发禁止指定产品进口的排除令或禁止令,禁制令会禁止该产品在美国的销售,进口,广告,分销,库存产品的分发。即便调查申请人胜诉,根据337条款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不能签发任何针对被调查对象的金钱或损害赔偿。

针对此次在337调查中列为被调查对象的倍声客户、合作伙伴,倍声愿意聘请律师并代为进行辩护。

此致,

深圳倍声声学技术有限公司
CEO李梁

附337调查说明:
1.337调查是一种常见的贸易手段,并非知识产权诉讼。
2.337调查通常发生在行业领军企业之间,旨在压制最大的竞争对手。
3.337调查周期通常为2年左右,调查期间,被调查企业及其旗下产品不会遭受任何禁售要求。
4.337调查仅针对销往美国的产品,对中国及其他国家地区销售的产品无任何管辖权。
5.即使调查申请人胜诉,根据337条款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不能签发任何针对被调查对象的金钱或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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